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集中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10-10点击数:

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集中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金融办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不良校园网贷整治六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7}88号)通知的要求,面对高校网贷出现的各类风险,各系要利用各种渠道,面向学院广大学生,尤其是新生集中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专项教育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针对全国各地发生的网贷诈骗案件,开展以“分期乐、分期宝、趣分期、人人分期、借贷宝、名校贷”等网贷诈骗的防范主题班会教育工作,大力营造崇尚节约的校园文化环境,有效帮助学生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培养大学生勤俭节约意识,及时发展并纠正学生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引导学生合理消费、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帮助学生制定消费计划,合理安排生活支出,鼓励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勤工俭学。

二、加强日常排查工作。

各系要采取集中排查、问卷调查、个别谈话等形式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并将摸底排查结果形成报告于11月5日前报送至我中心,如排查中发现已经参与网络借贷的学生,辅导员、学生党员骨干队伍要及时做好帮扶引导工作,并作为系部常项工作,每月5日前向我中心报送《高校学生参与校园网贷有关情况表》,我中心每月10日前向福建省教育厅报送。

三、做好校园网贷风险防范工作

增强防范意思,将防范校园不良网贷作为学生日常教育的重要内容,各系利用网站、广播、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全方位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加强警示教育。提升防范能力,教育引导广大学生谨慎使用个人信息,不随意填写和泄露个人信息;对于推销的网贷产品,切勿盲目信任,尤其警惕熟人推销,增强学生对网贷业务甄别、抵制能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以系部、年级和班级为单位组织举办报告会、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普及金融信贷和网络安全知识及相关法规知识。

四、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精准帮扶工作

加强资助宣传,切实提高奖助学金及相关贷款政策宣传的广泛性和有效性,使那些需要资助,特别是在学费、生活费等方面有保障性需求的学生,都能够明了政策、清楚办理流程。

特此通知!

附件:****系学生参与校园网贷有关情况表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学生处

2017年10月26日

附件:****系学生参与校园网贷有关情况表

年 月 系学生参与校园网贷有关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电话: 填报时间:

序 号

姓 名

院系、年级、专业

借贷数额

(元)

目前欠款

金额

主要

用途

借贷平台

网址或APP名称

借贷平台是否

有不良行为

是否

新增

备 注

注:1.请用Excel制表。2.若学校无学生参与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则在“参与学生人数”栏填“无”。3.“借贷平台是否有不良行为”栏,主要填写借贷平台是否有欺骗性宣传、隐瞒费率变相发放高利贷、线下营销、采用暴力手段、恐吓骚扰、“裸条”等,以及产生的不良影响。4.“目前欠款数额”栏,已还清填“0”,未还清填写欠款余额。5.“是否新增”栏,指是否为本次摸排新发现参与校园网贷的学生(原有借贷学生排在前面,新增的学生排在后面)。6.“备注”栏主要填写学生是否存在休学、退学、开除或失联等情况,尚未还清借贷的注明如何“一人一策”做好相关工作。7.从2017年10月起,各系每月5日前填写本表,同时发送电子版至251556272@qq.com,邮件主题:**系校园网贷情况月报表。重要情况和典型事例随有随报。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学生处 2017年10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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