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工程学院实训室应急处置制度

作者:时间:2018-09-20点击数:

食品工程学院实训室应急处置制度

第一条实训室危险化学品涉及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多个环节,预测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主要表现为:失窃、泄漏、火灾、环境污染等。

第二条当发生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等危险化学品被盗或丢失事故时,事故单位应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保卫处和后勤服务中心,由保卫处报告公安部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条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引发的伤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时,应视情形采取以下措施减少危害:

(一)现场疏散组织

1、设置警戒区域。事故发生后,由保卫处对现场进行封闭,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泄漏扩散情况或火焰辐射所涉及到的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警戒区域的边界应设警示标志并有专人负责警戒。除消防、应急处理人员以及必须坚守岗位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泄漏溢出的危化品为易燃品时,区域内应严禁火种。

2、组织紧急疏散。迅速将警戒区及污染区内与事故应急处理无关的人员撤离,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亡。紧急疏散时应注意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并有相应的监护措施。不能在低洼处滞留,应向上风方向转移;明确专人引导和护送疏散人员到安全区,在疏散或撤离的路线上设立哨位,指明方向,并查清是否有人滞留在污染区或着火区。为使疏散工作顺利进行,处置现场应确保至少有两个畅通无阻、标志明显的出口。

(二)急救措施

所有参加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操作和现场急救培训。在事故现场,危险化学品对人体可能造成的伤害为化学灼伤、烧伤等,进行急救时,不论患者还是救援人员都需要进行防护。现场急救注意事项:选择有利地形设置急救点;做好自身及伤病员的个体防护;防止发生继发性损害;至少2~3人为一组集体行动;所用救援器材需具备防爆功能。现场有人受到危化品伤害时,应立即进行现场处理,并迅速护送至医院救治。

(三)应急处理

泄漏处理一般包括泄漏源控制及泄漏物处理两大部分。

1、处理泄漏注意事项:进入现场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应严禁火种;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枪掩护。

2、泄漏源控制:可通过控制泄漏源来消除危废品的溢出或泄漏。

3.泄漏物处理:现场泄漏物及时进行覆盖、收容、稀释、处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置,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存放地点发生火灾事故或发生由危险化学品所引发的火灾事故时,应视情形采取相应的措施。

火势不大时,事故单位应在保证安全,避免发生危险化学品伤害和污染事故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措施,控制火势,进行灭火,同时报告学院相关部门。

火势过大,无法控制时,事故单位应立即报告学院和消防等部门,并迅速将人员疏散至指定地点,密切关注事故地点情况。待相关部门到达现场后,配合灭火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部分常见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一)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1、强酸、强碱及其它一些化学物质,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腐蚀作用,发生这些化学灼伤时,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再分别用低浓度(2%~5%)的弱碱(强酸引起的)、弱酸(强碱引起的)进行中和。处置后,再依据情况而定,作下一步处置。

2、如果酸(或碱)不慎溅入眼内,应立即就近用大量的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实训室需配备紧急冲淋洗眼装置或专用洗眼水龙头。冲洗时,眼睛置于水龙头上方,水向上冲洗眼睛,冲洗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切不可因疼痛而紧闭眼睛。处理后,再送眼科医院治疗。

3、实验中若感觉咽喉灼痛、嘴唇脱色或发绀,胃部痉挛或恶心呕吐,则可能为中毒所致。视中毒原因施以下述急救后,立即送医院治疗,不得延误。

首先将中毒者转移到安全地带,解开领扣,使其呼吸通畅,让中毒者呼吸到新鲜空气。误服毒物中毒者,须立即刺激催吐(视情况可用0.02%~0.05%高锰酸钾溶液或5%活性炭溶液等催吐),对催吐效果不好或昏迷者,应立即送医院用胃管洗胃。孕妇应慎用催吐救援。重金属盐中毒者,喝一杯含有几克MgSO4的水溶液,立即就医,勿服催吐药,以免引起危险或使病情复杂化。砷和汞化合物中毒者,必须紧急就医。吸入刺激性气体中毒者,应立即将患者移离中毒现场,给予2%~5%碳酸氢钠溶液雾化吸入、吸氧。气管痉挛者应酌情给予解痉挛药物雾化吸入。应急人员一般应配置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毒服装、防毒手套、防毒靴等。经皮肤中毒者,应立即将患者移离中毒场所,脱去污染衣服,迅速用清水冲洗,粘稠的毒物用大量肥皂水冲洗;遇水能发生化学反应的腐蚀性毒物如三氯化磷等,则先用干布或棉花抹去后再用水冲洗。

(二)致病性病原微生物传播应急处置

1、接到报告后,学院立即组织人员对传播事故进行确认,并对传播的病原体性质及扩散范围进行充分评估。

2、立即封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标本,防止微生物扩散。

3、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并留取本底血清或相关标本。

4.对造成污染的工作环境及污染物进行消毒。

5.配合医院等有关部门开展进一步调查。

(三)辐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1、一旦发生辐射事故,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同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撤离,及时报告学院,并启动应急预案。

2、学院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

3、事故处置必须在校学院指挥下,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未征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

4、对可能接触放射源的人进行排查确认,确定未接触放射源后方可让其离开。对接触放射源的人员,应立即送医院就医,确认情况后,为其进行诊治。

第六条事故现场得以控制,次生和衍生事故的隐患消除后,根据事故情况,在公安、安全监督、环境保护、卫生等相关管理部门许可的情况下,由学院宣布应急状态的终止。

版权所有@ 泉州轻工学院 Copyright @ 2012-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通讯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高教东路(362200) | 电话:0595-36207897/0595-36207066 传真0595-36207779